肛匙 ?
一名55歲裝修工人被指先後於2024年國慶翌日及2025年立法會選舉前,兩度在紙張上寫有「光時」、反政府及暴力字句,並從觀塘安達邨單位拋落公眾地方。案件周四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,被告黃振輝承認兩項「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」罪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6月9日求情及判刑,索取背景及心理報告,期間被告保釋被拒,須還押候判。
案情指,2024年10月2日下午約1時,觀塘區議員許有為離開安達邨善達樓辦事處時,在平台地面發現多張散落紙張,內容包括「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」、「殺警」、「殺狗官」等字句,遂報警處理。警方其後在現場及附近檢走共42張紙張。至2025年12月5日,即立法會換屆選舉前兩日,安達邨物業經理再於平台發現寫有「光復香港 唔好投票」等內容的紙張並報警,警方搜查後檢走16張涉案紙張。
警方國安處接手調查後,將紙張交予鑑證科作指紋比對,發現其中兩張紙上的指紋與被告左拇指及左中指脗合。被告今年4月21日被捕,警誡下承認「啲紙係我掉嘅」。他在錄影會面中承認以箱頭筆書寫涉案字句,並用鎅刀將紙張裁細後從住所拋出,目的是令訊息更廣泛散播、吸引公眾注意;他亦承認藉此表達對香港政府不滿,並呼籲公眾不要投票。
報案人許有為係觀塘區議會委任議員,政府區議會資料列明其政治聯繫為民主建港協進聯盟,辦事處位於安達邨善達樓平台1樓。控罪指,被告分別於2024年10月2日及2025年12月5日,在香港製作寫有涉案陳述的紙張,並從觀塘安達邨禮達樓12樓某單位拋出至公眾地方,向公眾傳布及提供該等陳述,意圖包括引起他人對國家根本制度、特區憲制秩序、行政、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,煽惑暴力或違法行為,以及引起不同階層居民或中國不同地區居民間的憎恨或敵意。
案件編號 WKCC 2368/2026
係咪撈唔掂想坐監避風頭咋?
公屋有天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