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錢就申請, 申請就要批, 點用唔俾問, 吹呀

心事
#1 資深
19/05/26 06:16

政府在憲報刊出截至今年3月底的季度帳目,顯示當局在2025/26年度再從政府一般收入中轉撥50億元非經常性開支,用作增加「維護國家安全開支的專門款項」。今次是《港區國安法》2020年6月30日生效以來,政府第三度為國安開支作出大額撥備;連同2020年12月撥出的80億元,以及2023年3月再撥出的50億元,相關專門款項累計已達180億元。

翻查資料,政府早於2021年回應傳媒查詢時已確認,財政司司長根據《香港國安法》第19條,經行政長官批准後,可從政府一般收入中撥出專門款項,支付維護國家安全開支及核准相關人員編制,而且有關安排不受香港特區現行有關法律規定限制;當時政府稱,2020年12月撥出的80億元,是用以支付未來數年國安相關開支,並強調款項與中央駐港國安公署經費無關,因駐港國安公署經費由中央財政保障。

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去年接受訪問時曾拒絕透露130億元開支細節,稱是為防止有人揣測和攻擊政府國安工作,並形容「奧妙之處」在於外界不知道何時用完、用了多少,有需要時再申請。

#2 LEGO
19/05/26 06:44

純粹猜測

公署養人養乜養物邊駛用咁多,美其名撥款公署,實則已經歸國家保管.

#3 資深
19/05/26 07:29

純粹猜測

公署養人養乜養物邊駛用咁多,美其名撥款公署,實則已經歸國家保管.

財產轉移, 一年180億, 10年1800億

未到2047, 香港收皮

#4 LEGO
19/05/26 07:35

純粹猜測

公署養人養乜養物邊駛用咁多,美其名撥款公署,實則已經歸國家保管.

財產轉移, 一年180億, 10年1800億

未到2047, 香港收皮

基本法講明唔駛交稅畀大國,之但係條灰線任佢劃,起個公署出嚟捉下政治犯又可以用其他名義收回港稅之嘛

#5 資深
19/05/26 07:54

純粹猜測

公署養人養乜養物邊駛用咁多,美其名撥款公署,實則已經歸國家保管.

財產轉移, 一年180億, 10年1800億

未到2047, 香港收皮

基本法講明唔駛交稅畀大國,之但係條灰線任佢劃,起個公署出嚟捉下政治犯又可以用其他名義收回港稅之嘛

基本法?? 哈哈哈...

法律係俾 XX 守

#6 李家超前部署
19/05/26 08:11

攞去揼邪骨都唔關你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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