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5+ 議員未申請, 是否要追收過往薪津??
22/10/25 06:41
新選舉制度下的首屆立法會任期將屆滿,本報比對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登記冊及公司註冊處資料發現,有12名議員直接或間接持有35間公司股份,未向立法會申報,其中5人在本報查詢後補回申報,包括立法會「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」主席吳永嘉。吳回應時承認漏報觀感不好,稱屬助理錯失,已予以責備。申報持有逾百間公司股份的議員劉業強,漏報兩間公司,他稱因秘書漏報,感「責無旁貸」及抱歉;劉於周一補回申報。有資深前議員認為若漏報涉及議員有不足,應該懲罰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