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安法旨在鎮壓叛亂 香港人只得建國一途

時事
#1 abc2
25/05/20 03:17

#中國是香港國家安全的首要威脅

國安法勢在必行,針對打擊「顛覆國家政權」、「分裂國家」、「恐怖活動」和「外部勢力干預」等行爲。這意味着,中國已經將香港問題判斷爲顛覆政權的革命,必須把在港統治提升至「鎮壓叛亂」(Counter-insurgency)的程度。

中國外長王毅在兩會記者會上,用到治疆治藏的套語,說要維護香港「長治久安」,說明中共已經鐵定要把香港「新疆化」。梁振英也公開說明,倘若香港抗爭危害國家安全,香港警察也無力處理。

接下來,香港人不止要應付特區傀儡政權的政治暴力,也要面臨國安系統全面進駐,以對付國家敵人的方式,直接鎮壓反抗者。

何謂國安系統?中共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就是統籌軍隊、公安、反間諜情報的最高機構;它統一指揮公安、武警、國保、解放軍總參二部三部、外交部和中央外宣辦。也就是說,中國在港各項軍事、準軍事、情報機關和政治宣傳力量,蟄伏多年終能現身,光明正大鎮壓任何保衛自由的香港國民。

香港人必須認清,中共終究要堅壁清野,現在就是抉擇的關隘,沒有模棱兩可的餘地——要麼當個順民,要麼反抗,然後成爲整個中國的敵人。現在就算是網絡發文,中共也可以判定爲危害網絡空間主權,要傾舉國之力來殲滅。

中共急於清剿反抗者,實際效果就是加快歸邊,把大堆本身對一國兩制甘之如飴的半順民,推向徹底與中國分離的一方。香港國族意識迅速滋長,乃是大勢所趨;共同體意識將會成爲反抗運動的精神泉源。那些以往基於選舉或者道德觀念而對國族敬而遠之的政治人物,面臨制度內抗爭的生態位消亡,難保不會以狐死兔泣的姿態,喊出「民族自強」等口號。

「泛民VS建制」的假對立煙消雲散,香港迎來貨真價實的統獨對決——沒有退路的反抗者,只能歸依香港國族,壯大獨派力量。

反抗前路窺探

現在中國決定攤牌,把決志反抗的香港人打成國家敵人來鎮壓,那麼,接下來就是赤裸裸的生存鬥爭了。有三點倒須留意:(一)中國是香港國家安全的最大威脅;(二)公共秩序穩定是政權生存基礎;(三)只要中國內亂香港才有獨立的機會。

(一)意識上,香港人要銘記,中國即敵國,中國是本國安全的首要威脅。反抗者要盡一切辦法抵制、堵截和剿滅敵人的境內勢力。香港人要徹底否定政權的合法性,將抗爭視爲分離運動的前奏,任何行動也是爲了打開秩序混亂的窗口,爲建立新政權提供有利條件。在本地和國際條件成熟前,要在意識形態、公共安全、政治控制、經濟滲透、情報資訊等範疇上,盡力干擾政權有效統治,削弱其鎮壓叛亂的措施。

(二)時勢險惡,或會令很多人想到武裝革命的可能,但妄圖以單次起義扳倒政權,是不切實際的。香港人口密集,城市逼狹,沒有進行正規戰的本錢;也切勿高估現時反抗者的紀律、戰鬥力和組織力,不要低估中共政權無孔不入的社會控制能力。現在的狀況就是,即使起義,反抗陣營也沒有一個具備威望和統治力的準執政集團來接管政權,無法協調各種社會力量,無法動用和分配社會經濟資源,亦難以動員力量來防衛國土免受外敵侵襲。

另一方面,街頭行動已經到達盡頭,黑警武力和機動力已經完全拋離反抗者。反抗者固然要屏棄鬆散的社會運動動員模式,也不要以爲常規戰爭就是出路。黑警濫捕施暴已成常態,已有打消耗戰的準備。反抗者若要衝擊社會秩序,不一定要透過群眾聚集來引發直接衝突——資訊戰、心理戰也是瓦解國家能力的方式。從世界各地反抗運動的案例來看,爲了散播不安和打破秩序,有系統地製造局部社會混亂和針對單一人員的暴力行爲,也是遲早出現的事。長時間隱密蟄伏,進行顛覆和反滲透行動,是組織化反抗運動的國際標準。

(三)另一個需要注意的前設,就是香港倘若成爲了獨立政治實體,其主權必須得到國際社會承認。尊重外國主權是國際秩序的基礎前提,換言之,香港獨立必須建基於一個權力失衡、陷入內亂、自保乏力的中國;當中國無力維護主權,才是分離運動建立政權的適當時機。當華南地區尚在中共牢牢控制之下、印太軍事空間仍然維持在既有中美權力平衡的狀態下,貿然奪取政權宣佈獨立,外國沒有干涉的理由,等同以卵擊石,自取滅亡。

現在敵人正積極動員國家力量來鎮壓反抗運動,在中美角力尚未惡化至直接衝突之際,反抗者要好好把握這一段國際局勢相對和平的空窗期,以逸待勞,一方面在本土積存經濟力量,組織以民族意識和忠義爲根基的小團隊,另一方面在海外建立港僑網絡,負責練兵和維繫跨代文化承傳,並且籠略外國勢力制裁中國。

在敵強我弱之際,應該養精蓄銳,戒急用忍。持續滾存鬥爭能量,持之以恆向國際展示獨立意志。但少數人冒進的奪權行動,難保不會重複愛爾蘭復活節起義的悲慘下場——無端葬送數百條寶貴的年輕性命。香港人少,沒有本錢隨便犧牲具備戰鬥力的民族精銳。

國民修養:尊嚴、責任和自律

香港國民的個人修爲,也有幾點可作依歸。

(一)尊嚴:未來的日子非常難捱,維繫香港人反抗的,唯有我們生而爲人競逐自由的意志,還有繫於民族榮辱存亡的尊嚴。榮譽,歸於每一個努力生存的香港人。

(二)責任:驅使我們奮鬥的,不再是一時三刻的憤怒、怨恨或狂喜,而是切實的責任。當我們視光復爲志業,就不得不把鬥爭內化成生活,將反抗醞釀成習慣。給自己編配一個崗位,堅守職責,奉獻他人,踏實地履行國民責任。

(三)自律:正如李光耀所說,「如欲達成目標和理想,則非具備紀律不可。」反抗者不是電影鏡頭中的浪子,而是恪守紀律的將士。摒棄大臺,拒絕教條,尊重每個國民的意志和抉擇,這就是香港人所相信的價值。亦因如此,每一個反抗者都必須具備自我期許,律己以嚴,不被情緒沖昏頭腦,爲自己和共同體負責任。

國是沒有甚麼錦囊祕笈,分析也不見得必定準確,畢竟我們與各位一樣,只是一介香港國民。在詭譎多變的黑暗年代,相信旁人放言高論,不如相信自己的觀察和判斷。正如甘迺迪所言:「不要問國家能爲你做些甚麼,問自己能爲國家貢獻些甚麼。」國是由衷相信,每一位香港國民也有足夠勇氣和智慧,爲自己的生命燃起一盞暗路明燈,爲建國大業出一分力。

爲了吾國與吾民,我們必能驅走昏暗。

#2 無明子
25/05/20 03:43

通篇只有浪漫,而沒有思考

#3 無明子
25/05/20 03:44

文章邏輯>>國安法會令更多人走向建國一路,所以我哋應該加入建國

#4 香港再恤髮大聯盟
25/05/20 04:13

好明顯係中港融合其中一步啦,理性會諗SEPARATE係最大好處,但緊有人係唔理性,而依班人就係曬政府同親中派政工作者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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