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電 J J】國際特赦組織最新報告:警方犯下人道罪行,雷射炮射眼、威脅電擊JJ,構成酷刑,違反國際人權法

時事
#1 ~AlexV~
19/09/19 16:37

【逆權運動】國際特赦揭警多次署內虐犯 逼男童雷射筆自照眼 威脅電擊下體

2019年09月20

反送中運動持續逾百日,警方濫暴及濫捕情況未遏止,更越揭越醜惡。國際特赦組織最新報告揭示警方在拘捕時犯下最少6宗人道罪行,示威者被制服後不但遭毒打,有人在警署內被警員以硬物打雙腿,更被警員以雷射筆直射眼睛;有人目睹警員強迫一男童用雷射筆直射自己眼睛20秒;大量示威者亦被延誤送院,有被捕人士遭拖行及被警棍打傷後等足8小時才送院。組織狠批警隊有明顯報復心態,以非法手段對付示威者,部份更構成酷刑,違反國際人權法。

記者 鍾雅宜 于健民

國際特赦組織今年9月5日至12日訪問了21名被捕人士,收集了來自律師及醫護人員等的證詞,發現自6月大規模示威以來,警方濫暴日益嚴重,不但對被制服人士施以不合理暴力;有被捕者更在警署及警車等警隊設施內被虐待;警方亦無理對示威者作全裸搜身、拖延將傷者送院及讓其接受法律支援,及進行濫捕。

組織透過訪問,發現警察暴行主要出現在拘捕前和拘捕期間,多宗個案顯示虐待行為似乎是對被捕者不合作的懲罰,甚至是酷刑式對待。在21宗個案中,逾85%(18人)因被毆打入院,大部份住院1至2日,3人留院5天,最長要住院逾一周。被捕人士傷勢包括手臂多重骨折、臉上骨折、頭部有一處或多處傷口需縫針,甚至有人被捕時神智不清,有人眼睛被警棍擊中後,再被胡椒噴霧噴眼。

組織接觸到一名8月在新界示威後被捕的男子,他拒絕回答警方問題後被數名警員毒打,威脅若他保護自己就會打斷他雙手。他說:「我覺得自己雙腿被硬物打,一人把我翻過來,把膝蓋壓在我胸前。我感到骨頭疼痛,嘗試大叫,但無法呼吸及說話。」其間有警員撐開其眼睛用雷射筆直射其眼,反問他是否喜歡用筆照人,他因骨折和內出血留院數天。

另一名8月在深水埗被捕的男子,警員要求他將電話解鎖被拒,威脅他要電擊其生殖器官。他扣留時更目睹多名警員強迫一名男童用雷射筆直射自己眼睛約20秒,警員對男童說:「如果你那麼想用筆照向我們,你為什麼不照照自己?」但受訪者未有披露男童年紀。

組織亦指警方拘捕時使用過度武力越趨嚴重,幾乎所有受訪者均指即使無反抗,被捕後亦被毆打。有男子8月時在尖沙嘴被速龍小隊用警棍打頸和肩膀,將其臉壓在地上及踢傷,三名速龍壓在他身上令他肋骨劇痛,禁止他發聲及反問他是否當自己英雄,他因肋骨骨折等留院兩天。有女被捕人士聲稱被要求全裸搜身,更被女警嘲笑侮辱。

國際特赦組織稱受訪者擔心被報復,不願公開身份及傷勢相片,但組織已核對醫療紀錄,有證據顯示警隊有明顯報復心態,以非法手段對付在示威者,違反國際人權法。按國際人權法,警察只能在絕對必要時使用相稱武力,並盡量減少傷害。他們認為虐待行為普遍,警方不再能自己查自己,呼籲港府進行獨立及公正的調查。

曾在前線協助示威者的公立醫院王醫生(化名)稱,示威者從遠距離用觀星筆射向警員,若警方有保護裝備,理論上難受傷害;但若警員極近距離用雷射光線直射被捕者眼睛,則會造成較嚴重傷害,反映警員一向對被捕人士報復,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,擔心未來示威中,警方武力會對示威者造成永久傷殘,如水炮車射中示威者,或令他們撼到硬物以致頭部重創,或有生命危險。

警方回應稱不評論個別事件,重申尊重被羈留人士尊嚴和權利,如被羈留人士要求或值日官認為他們需接受治療,會將其送院;在不妨礙調查過程下,被羈留人士會獲安排尋求法律援助、與親友聯絡等。警方使用武力有嚴格指引,會使用最低武力。任何被羈留人士於羈留時有不滿可投訴,投訴警察課會公正調查。

#2 のぞむ
19/09/19 16:41

#3 edenpastora
19/09/19 16:52

出手先講

#4 倒流時光一次
19/09/19 17:38

#5 怨嗟の鬼
19/09/19 17:43

口講完又點。。黑警心態咪係下次直接打死再棄屍

#6 黑暗六花R18
19/09/19 18:15

屌你老母有冇人性

#7 ~AlexV~
19/09/19 18:26

電 JJ

#8 のぞむ
19/09/19 18:29

你唔好整埋毒氣室?

屌你全家黑警落地獄啦

#9 叉雞飯呀屌你老母
19/09/19 18:52

ok

等我打篇新聞稿強烈譴責香港警隊先

#10 If
19/09/19 22:56

口頭上話完啲狗又點

明知成班都係殺人犯由得佢地周街走?

#11 咕咕咕
20/09/19 10:25

本主題共有 11 則回覆,第 1 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