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宣佈,由而加開始,發夢要有被自殺嘅心理準備

潮流
#1 國民黨孫大砲
07/09/19 15:13

香港人壓力大,發夢成日夢見洪水猛獸,容不易昏迷48小時,之後一睡不醒

雖然警方宣佈冇可疑,但係親戚朋友想認屍都會被軟禁,仲未計疑點重重、死因不明,敬請各位留意

#2 Low Juice
07/09/19 15:25

啲屋企人會一個一個咁唔見曬

#3 Helen杜如風
07/09/19 15:26

本人在此特地聲明:

本人樂觀開朗,身體健康,

無任何使我困擾之慢性病或心理疾病,故絕不可能做出任何看似自殺之行為。

本人從無睡眠困擾,故不需服用安眠藥。

本人不酗酒亦不吸毒,也絕不會接近下列地點──

1. 開放性水域

2. 無救生員之游泳池

3. 有高壓、危險氣體,或密閉式未經抽氣處理之地下室、蓄水池、水桶等

4. 無安全護欄之任何高處

5. 任何施工地點(拆政府除外),包括製作消波塊之工地

6. 任何以上未提及但為一般人正常不會前往之地點

本人恪遵下列事項──

1. 車輛上路前會檢查煞車部件、油門線等,並會在加油前關閉車輛電源與行動電話。

2. 絕不擅搶黃燈、闖紅燈。

3. 乘坐任何軌道類交通工具一定退到警戒線後一步以上,直到車輛停妥。

4. 騎乘機車必戴安全帽;乘車必繫安全帶。

5. 絕不接近任何會放射對人體有立即危害的輻射之場所(如核電廠)或設備。

6. 颱風天不登山、不觀浪。

本人將盡可能注意電器、瓦斯、火源之使用。

本人居住之房屋均使用符合法規之電路電線,絕無電線走火之可能;

也絕未在家中放置過量可燃性氣體或液體。

浴室中除該有之照明外,不放置任何電器用品,

並在睡覺前關閉除電燈、冰箱、電扇外之所有電器開關。

本人絕不會與隨機的不明人士起衝突,並盡可能保護自我人身安全。

所以若網友在看完此聲明之後,近期或將來發現此帳號不再上線,

請幫我討回公道,謝謝。

#4 Low Juice
07/09/19 15:33

be saf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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